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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4-00026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工资职称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14〕56号 生成日期: 2014-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0-2014-0010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4〕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4年8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0元。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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