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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余姚市城区废旧回收站(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1访问次数: 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城区废旧回收站(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1日


  余姚市城区废旧回收站(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面貌,针对我市城中村的废旧回收站(点)存在的部分“脏、乱、差”及违章搭建等现象,根据《关于印发余姚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党发〔2016〕13号)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力争在2017年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对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以“分类处理、堵疏结合、有序推进、规范管理”为原则,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加强对主城区内的废旧回收站(点)的整治,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二、任务目标
  通过整治,我市主城区的可视范围内的废旧回收站(点)达到创卫标准。
  三、整治范围
  国家卫生城市划定的城区49.24平方公里范围以及区域周边300米至500米范围。
  四、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2016年4月初)
  各城区街道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废旧回收经营单位和个人,对辖区内废旧回收站(点)进行摸排 ,摸清辖区内废旧回收站(点)底数。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包括流动收捡人员的暂住证),有否有违章搭建及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情况,调查情况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重点突破阶段(2016年4月中旬—2016年6月底)
  一是召开街道辖区内废旧回收点业主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部署整治任务,发放张贴整治通告,并要求各废品回收站(点)业主按标准作出整改。以主要道路沿线两侧的站点为突破口,对违章搭建的废旧物品回收站(点)通过反复劝导仍不自行整改的,街道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予以强制拆除。二是各街道全面清理本辖区内无证废旧回收站(点)。三是搞好环境卫生,控制四害孳生地。各街道加强对各废旧回收站(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消除四害孳生地,完善四害工作台账。
  (三)迎检阶段(贯穿全年)
  通过整治,认真总结整治活动经验,进一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活动成果长效巩固。
  2016年5月份市供销社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街道的整治情况进行指导。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废旧物品回收站(点)整治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实际需要,也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各相关街道、村、社区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做好废旧物品回收站(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街道负责对主城区城中村内的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整治,并分类登记造册,加强对回收行业的日常管理。
  市供销联社牵头市市场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街道城管)、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局等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配合街道进行整治。
  (三)各街道、村、社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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