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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央行支小再贷款业务财政奖励事项申报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0-02-28 10: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保护视力色:杏仁黄秋叶褐胭脂红芥末绿天蓝雪青灰银河白(默认色)

一、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的0.5%给予贴息性奖励。”

二、申报对象

金融机构。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人行市中心支行申请。人行市中心支行会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局,再拨付至相关金融机构。

四、所需基本资料

1.宁波市普惠金融(促进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报表;

2.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明细台账。  

五、联系咨询电话

人行市中心支行:87058127(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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