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央行支小再贷款业务财政奖励事项申报办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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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的0.5%给予贴息性奖励。” 二、申报对象 金融机构。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人行市中心支行申请。人行市中心支行会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局,再拨付至相关金融机构。 四、所需基本资料 1.宁波市普惠金融(促进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报表; 2.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明细台账。 五、联系咨询电话 人行市中心支行:87058127(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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