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专项奖励补贴的通知》政策解读 | |
一、制定背景 2020年度,市政府对于本地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98.5%,经过前期摸排,任务较为艰巨,为了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决定对直接参与该工作的村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奖补。 二、政策依据 宁波市人社工作会议相关精神; 宁波市社保中心《关于做好户籍人员未参保核查扩面工作的通知》(甬社保[2020]9号); 余姚市人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为顺利完成2020年度市政府下达的本地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直接参与该项工作的村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奖补。具体奖补如下: 1.设立目标达标奖:达到2020年市下达的参保率98.5%的给予1000元的达标奖励金。 2.设立目标超额奖:超过参保率98.5%以上,每增加0.1个百分点再给予100元的超额奖励金。 3.设立调查补贴:对核查户籍人员未参保情况给予每人10元工作补贴。 4.设立参保补贴:对新增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给予每人20元的工作补贴。 四、问题解答 1.核查名单是不是上面下发? 未在本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参保的户籍人员和部分参保信息错误的人员,具体名单由市社保中心统一下发。 2.核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核查的重点一是未在本地参保的原因,如本人不知道或者不愿意参保、外地参保、全日制学校学生、国外就业、服刑等;二是核对未参保状态户籍人员的勘误信息,省全民参保登记库的参保人员信息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比对成功后,才确定为参保人员,已参加养老保险的部分户籍人员,因姓名、身份证号差错等原因,参保库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不匹配,这部分人员的信息需要与公安户籍等信息核对并更正。 五、注意事项 要在开展工作工程中掌握每一名未参保人员的详细信息,根据未在本地参保的原因进行分类处置,对部分参保信息错误人员进行更正。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余姚市牟山镇人民政府解读; 联系人:李芳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7462495795; 解读时间:2020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 http://www.yy.gov.cn/art/2020/5/27/art_1229136662_632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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