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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34号)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余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余政办发﹝2021﹞64号)等文件精神,由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由机构概况、公告公示、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决策预公开、重点公开领域社九大块工作的政务公开情况总结而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www. yy.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开发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提高对政务公开意义的认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要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发区多次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做好更新工作。

(二)优化载体,丰富形式,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

在公开内容上,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重点公开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热烈的热点问题。在公开形式上,通过公开栏、会议、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以外,还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推送。

(三)提升能力,规范业务,确保政务公开质量提升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处理能力,主要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宁波市、余姚市各级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同时优化政务公开质量,全面梳理开发区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形成文件清单。并依据梳理形成的文件清单,核对网站上公开的政策文件,清理重复文件,补充缺失文件;补全公开信息相关要素,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互联网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发布等工作,经严格审核,认真研究,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

截至2021年11月30日,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法规公文6条、工作信息135条、财务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

(二)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92条,微博159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信访以及在线咨询,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回应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切实解决群众的问题、疑惑。通过“余姚e政厅”等平台向社会公众解疑答惑,与网民零距离接触。2020年,“余姚e政厅”共收到网民留言10条,回复率100%;通过“四明云哨”APP收到舆情28条,处理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管委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管委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情况。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栏目更新存在不及时的情况。整改措施: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

二是信息发布质量不高,特别是政策解读等栏目,文件解读质量不高。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最新文件解读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提高文件解读质量。

三是信息发布格式不标准。整改措施:落实“三审制”,标准化信息发布格式,避免出现错别字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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