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1年,在余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内容、丰富载体、回复答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局主要领导统管、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今年根据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对本单位机构概况、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机制和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列入机关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责任分工明细,并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规范公开内容。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公民隐私等各方面把关。按要求完成栏目信息更新,杜绝出现空白栏目,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网站监测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四是做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培训、检查和考核工作,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会议,并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工作经验,加强与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沟通交流,按时完成交办任务,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及资料。五是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规定栏目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部分主动公开事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增加,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拓宽完善。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建设,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处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务公开各种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