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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发布日期: 2021- 03- 08 10: 45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人民政府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是市政府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

2、市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履行的职责是:

 (1)审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复议应诉科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科室。

  地址: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市政府大院兰江楼213室

  联系电话:(0574)62705292

  邮编:3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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