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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
可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证

发布日期:2021-07-14 08: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余姚日报 字号:[ ] 保护视力色:杏仁黄秋叶褐胭脂红芥末绿天蓝雪青灰银河白(默认色)

7月9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在城区新建广场开展我市集中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宣传活动。据悉,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我市将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证工作。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证。

“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证,深化数字化改革、补充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以进一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开展经济活动等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房屋拆迁补偿、购房等,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缺失、记载信息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给群众办事造成了不便。“此次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证工作,将在城区以及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传,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补尽补。”

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证的人群有:根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证。“也就是说,有些夫妻虽有事实婚姻,但没有领过结婚证,那么就要补办。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是补办当天的日期。”

补办时,夫妻双方应携带以下证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2寸近期免冠合照3张;当事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村(社区)出具的事实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现场办理。

与此同时,需要办理婚姻登记证的,可提前2天至30天,通过以下途径预约:进入“余姚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点击“婚姻登记预约”;登录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网址:https://jhyy.mzt.zj.gov.cn/);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补领婚姻登记证时,双方应携带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原婚姻登记档案(通过浙江省内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能查询到当事人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当事人不用提供纸质档案),其中补领结婚证需提交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照3张,补领离婚证需提交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2张;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军人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补证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通过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实现相关政府部门信息网络共享,补证后当事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以不提交婚姻登记证。比如,当事人到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个人业务时,可出示“浙里办”APP上本人婚姻登记信息,减少出具纸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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