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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暴雨导致货物淋湿报废,需要赔偿吗?
发布日期: 2021- 08- 06 08: 51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日报

我是一名货车驾驶员。上个月,我拉了一车纸箱去山东,途中突然遇到大暴雨,导致没有用篷布裹住的货物全部淋湿报废。客户要求我赔偿损失,我认为暴雨是不可抗力,我不应当赔偿。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要赔偿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涉及不可抗力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需具备三个要件:第一,不能预见;第二,不能避免;第三,不能克服。未超出人类预防能力限度的可预见、可克服的自然灾害不属于不可抗力。

货物运输途中突遭暴雨,刘先生作为货物承运人虽然不能避免暴雨的发生,但是依据现有的天气预报等科技手段,结合运输行业惯例,主观上应当预见天气情况,因而暴雨不符合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的要件;暴雨发生时,刘先生应及时启用篷布来裹住货物以避免淋湿,因而暴雨也非行为人“不能克服”的事件。故刘先生作为承运人对因暴雨造成的货物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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