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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更新发布信息203条,其中机构概况6条、公示公告80条、法规公文2条、政府决策2条、工作信息108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1条和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条(其中网络申请2条),均按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微博、微信途径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余姚交通”新浪微博上共发布信息61条,在“余姚交通”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信息2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48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77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200002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2000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0200002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的信息更新仍然存在不够及时的现象,政务动态类内容较多且更新较及时,但是法规公文、应急管理、财政信息类因本身信息内容较少,更新不够及时。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做好及时公开发布工作。在继续做好日常新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加强各科室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布更新应公开信息。二是进一步做好完善规范制度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好保密审查,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继续做好应急预案、规章制度等行业规范工作,并及时进行发布。三是进一步做好有效信息挖掘工作。在继续做好日常性的政务动态等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挖掘涉及交通系统的有关信息,对可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做好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做好信息解读调研工作。加强对新生事物、行业政策法规、创新性事物的解读研究,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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