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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13: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余姚市 字号:[ ] 保护视力色:杏仁黄秋叶褐胭脂红芥末绿天蓝雪青灰银河白(默认色)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性风险持续存在,清明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大,为避免因集中祭扫及其他聚集性活动引发疫情,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落实防控要求。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35号)和宁波、余姚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文件精神。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有力有效争取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学校纳入疫情防控重要单元统筹安排,在政策、经费、专业指导、应急处置等方面给予保障。落实日常核酸检测制度,校医核酸检测频次为每2天1次,保安、保洁、快件和邮件收发、食堂人员每周至少2次,其他师生员工等抽检比例每月不低于20%。应急响应时按属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以及在实验室、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室内场所、食堂取餐过程中必须落实全程戴口罩,倡导并落实师生在教室全程戴口罩。

二、从严管控人员出行。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情况,提倡公众非必要不出甬,师生员工非紧要不出市,确需外出的要及时报备审批并落实防控措施。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不去周边疫情严重的城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按照“一人一档”,制定留校、离校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及时向学校和社区(村)报告,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及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离甬出行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从严督导师生防护。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节日期间坚持祭扫活动从简从快,倡导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不组织和参加集中祭扫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学校要安排或配备防疫专项监督员,强化全面巡查,发现漏洞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从严管理假期校园。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必须进校的严格实行入校审核、登记、测温、亮码(健康码)、亮卡(行程卡)制度,并全程佩戴口罩。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校外人员限制进校。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跨设区市出行)的人员进校,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保持对各类进口以及快递物品的疫情防控措施,科学采取7天静置期、预防性消毒等措施,落实好各项人防、物防、环境防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五、从严做好应急处置。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完善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强化应急迅速反应,一旦出现师生员工或校园涉疫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耽搁处置。要主动联系属地防控部门,快速、科学、高效做好规范应对,确保在最短的时间精准落实防控措施。

余姚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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