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疫情防控政策 所有公共场所“凡进必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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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市防控办发出公告,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来姚返姚人员管理,落实公共场所“凡进必检”。 公告明确,国内中高风险及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人员,抵姚后在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费、核酸检测费和餐费等,按照省文件规定,由个人自理。从市外低风险地区来姚返姚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提前向村(社)、用人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宁波市外低风险地区及宁波市内14天内发生本地疫情的区(县、市)来姚返姚人员,自觉配合落实抵姚后第1、2、3天3次检测核酸等各项防控措施,在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被赋“黄码”。 公告强调,要配合做好公共场所48小时核酸检测查验,所有进入公共场所者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不得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身份证到就近核酸采样点采样,采样后凭48小时内核酸已采凭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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