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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打造“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园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3- 04- 18 10: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

提案者:经济界一组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广大小微企业也是我市制造业发展的主体力量和创业创新领域的活跃力量,“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近年来,我市始终以强化小微企业园建设为抓手,把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摆在转型升级的重要位置,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与相关补充意见,建成了省级小微企业园10个,在建小微企业园10个,给小微企业打开了一扇门,使其能够以低成本、高效率融入市场、投资创业、发展壮大。最大限度地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最大限度地创造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小气候,最大限度地扶持小微企业成长为参天大树。但我市部分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关注:

1.园区建设目标发生变化。2020年9月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小微企业园建设开始围绕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坚持“一园一业”“一园一品”原则,建设专、精、特、新的小微企业园。而我市小微企业园工作启动较早,目前在建的园区大部分开工于2020年6月前,与省里最新的建设精神不符,可能出现项目建成即要整治提升的情况。

2.园区开发模式较为单一。目前我市在建的小微企业园中,有工业地产开发项目8个,企业联建项目1个,政府主导开发项目1个,单一的建设模式存在一定隐患,比如:土地拍卖成本过高。由于土地资源稀缺,建设模式单一,造成建设小微企业园的土地拍卖价格快速上升,如2020年拍卖的兰江、牟山、陆埠小微企业园土地拍出100万元/亩的高价,且屡创新高,高成本的土地价格造成开发商成本高企,难以担起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任。

3.园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竞地价”模式下乡镇前期洽谈的意向投资商不一定能拍到土地,个别摘牌的投资商没有经营小微企业园的经验,使得部分园区运营单位公共服务能力不强。此外,当前我市的小微企业园的服务大部分停留于物业管理和园区环境提升,政策咨询、政务代办、投融资、创新支持、人才招聘等“升级版”公共服务内容不足。大部分园区数字化程度不高,侧重于监控管控,能源管理、园区智能化水平亟待提升。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明确小微园区发展定位。以小微企业培育提升发展为核心主线,以制造业小微企业园为建设重点,逐步按照“一镇多园,一园一品”原则,谋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突出、运营管理规范、配套设施完备的的专、精、特、新的小微企业园。适当调整在建园区建设方案,尽量适应最新小微企业园区建设要求。进行推动小微企业园在提供基础性服务同时,不断完善专业化、精准化、创新化服务,加速企业上规升级,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

2.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主导,以国有公司投资建设小微企业园,侧重于投资建设以制造业改造提升类、科创孵化类为主,采用分批开发建设,前期可以对丈亭镇胜陆高架东侧150左右工业地块进行先行试点,目标打造成为绿色低碳“专精特新”小微园。未来建议谋划推进陆埠五马工业园区、余姚工业园区朗霞板块、城西片区、临山、泗门大河门区块,实现“存量与增量”的并进,未余姚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空间保障。鼓励龙头企业围绕自身产业方向建设运营,充分整合技术、制造、资本、供应链等行业资源提供专业化服务,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加强对工业地产开发模式的有效管控,实现租售结合。

3.进一步完善园区绩效考核奖励。重点突出企业孵化培育成效和企业服务功能,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小微企业园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推动用电、用水、能耗、排污等资源要素配置指标优先向三星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园倾斜,在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提升、数字化改造、专业化运营、共性平台建设、星级园区创建等方面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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