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阳明街道2021年度工贸经济奖励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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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企业: 现将《2021年度经济奖励政策申报表》发给你们,请根据2021年度企业运营实际,对照申报表中所列条项,按实申报。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起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 二、报送地点:阳明街道办事处3号楼305室(工业)、303室(商贸服务业) 三、联系方式:唐军(工业),62539015、15968014757 方津晶(商贸服务业),13958357588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表》“企业名称”一栏请加盖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 2、《申报表》“申报内容”一栏请按照对应的“奖励条件”栏所列内容如实填写。例如:符合“当年销售首次突破1亿元”奖励条件的,则在“申报内容”栏里填写“当年销售额**亿元”。 3、申报时须同步提交申报内容的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有多页证明材料的,请于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后,其余页加盖骑缝章即可。 4、申报期止不再受理企业申报资料。 附件:《2021年度经济奖励政策申报表_工业》2021年度经济奖励政策申报表_工业.xlsx 《2021年度经济奖励政策申报表_商贸》2021年度经济奖励政策申报表_商贸.xlsx 阳明街道办事处发展服务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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