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698/2023-7849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件编号: | 余政办发〔2023〕75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覆盖全市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成投用一批重大公共服务项目,落地一批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持续擦亮“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金名片,为余姚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构建三级托育服务网络,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促进儿童健康,率先打造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加快健全生育服务体系。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到2025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全覆盖。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母婴安全县市。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杜绝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保持在历史低水平。 2.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机制,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构建三级托育服务网络,积极建设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设托育服务中心,村(社区)建设托育服务站点,探索形成区域托育服务共同体。开展托育机构星级评价工作,加大托育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力度。落实《宁波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条例》。到2027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5.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74%。 3.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健全三级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儿科医疗服务专科联盟,推进儿童友好病区建设。全面推进医防融合,构建“医、防、护”儿童健康保障网,推进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实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深化家庭养育指导。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健康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稳定在96%以上,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1.3名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加快发展婴育数字服务。落实“甬有善育”场景应用,整合多源数据,统筹推进出生、儿童健康和托育服务等信息互通,建设涵盖孕育、生育、养育、托育、教育等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矩阵。建设智慧托育管理系统,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加强数字化监管。打造便民服务应用场景,为机构办托和家庭入托以及育儿指导等提供集成服务。 (二)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建设教育强市,更高层次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职业教育贯通融合、普惠性人力资本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高标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余姚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落实学前教育以县市为主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非在编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根据短板弱项,实施“一镇一园一策”整改,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加大等级幼儿园建设力度,开展幼儿园品牌课程建设行动,形成余姚学前教育课程品牌。到2027年,全市优质幼儿园(省一级、二级园)覆盖率达到8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以上,高质量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 2.高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设施设备配置水平。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小学强基工程、初中强校工程,强化“幼小衔接”“小初衔接”一体化课程设计与实施。实施“双减”深化行动,建设一批作业管理试点校、课后服务课程实验校、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推进县域教共体向融合型、共建型转型,促进城乡、校际资源流动互享。到2027年,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100%就读公办学校,县域内小学、初中学校校际优质均衡系数均控制在0.25,高质量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 3.高质量推进职业教育贯通融合。推进余姚技师学院、宁职院余姚校区等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扩大中高职“3+2”专业规模,探索在中职学校设置高职专业分院。深化职普融通,扩大普职融通班规模,探索校内普职融通新模式。加快职技教育融通,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扩大长学制技师培养规模。深化校企合作机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到2027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80%,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占中职招生比例达40%以上。 4.高效能推进终身教育普惠共享。推进“15分钟学习服务圈”建设,推动社区学院和乡镇(街道)成人学校转型,引导和支持在中小学校和社会力量等开展社区教育,多样化满足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全面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到2027年,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6年。推动有意愿学习的中低学历层次社会人员尤其是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普遍提升1-2个学历层次,乡镇(街道)老年学校覆盖率达10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达到30%。 (三)加快实现“劳有所得”。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就业促进机制,以乐业、提技、才聚、和谐为目标,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高水平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贡献力量。(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聚焦“名邦乐业”,促进就业提质增量。以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市为抓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做优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品牌,提升创业载体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大力推广“灵活保”,实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计划,推行“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机构协同”的岗位供给模式,不断增强我市就业吸纳能力。构建常态化用工监测和纾困帮扶机制,发挥人力资源作用,巩固深化劳务协作和校企合作,助力企业稳工稳产。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 2.聚焦“技能余姚”,提升技能培育人才。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余姚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打造完整的1+X技能人才政策体系,全力打造“余姚工匠”品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起政府、企业、社会多方投入、多方激励机制。依托余姚市技能人才孵化园、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创业孵化园等载体,实施“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金蓝领”技能提升、“一老一小”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系列行动,打造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能晋级、工匠遴选“五位一体”的工匠人才技能素质提升链,到2027年,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37%。 3.聚焦“优享名邑”,打造舒心就业服务。健全覆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持续精准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实施“才聚名邑”行动,构建人才“引育用留”生态链,创新办好博士后“领题攻关、共富助力”供需对接活动,抓实重点人才工程选拔培养,推动人才高地建设。依托产业园引进一批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和业态升级,全大市年均举办招聘活动150场次。围绕“三稳三提”企业服务专项活动,提供 “一站式”服务供给,依托灵活就业在线和银行网点、超市、集贸市场等线上线下平台,打造老百姓身边的零工市场(驿站),实现“24小时不打烊”的服务体系。健全企业职工退休“五四三”服务模式,让退休“一件事”无忧办、有关爱。 4.聚焦“和谐在姚”,强化权益保障力度。稳步推进社保扩面提质,扩大职业伤害保障力度和范围。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养老金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和其他群体待遇水平。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积极探索欠薪治理新模式,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用好“三色管理法”“人社驻企劳动纠纷调解室”等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数字化仲裁庭建设,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提升办案公信力。到2027年,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达到96%,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四)加快实现“病有良医”。高水平推进健康余姚建设,打造“医学高峰”,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全民健康提升,构建全域全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打造“医学高峰”。高标准推进市级医院提档升级工作,全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甲”综合医院,不断巩固市妇幼保健院与市中医医院“三乙”专科医院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市第四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创建工作。抓好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培育一批在全省同级排上号、叫得响的特色诊疗技术和病种。深化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创建,加快打造中医药强市。到2027年,力争新增三级甲等医院1家,二级甲等医院1家,力争省市共建学科数量实现零的突破,省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宁波市医学重点(扶植) 学科数量达10个以上,市域外转病人比例持续下降。 2.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人才驱动创新。强化县域医共体“龙头”引领带动作用。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进村卫生室“三优三提”改造建设工程,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深化县域“智慧急救”建设,加强区域急诊急救信息共享互联,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1.8%以上。 3.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构建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持续迭代优化产品设计,稳步提高投保率。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优化完善“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持续推进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扩面工作,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报销范围。对存量未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摸,应开尽开;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同步申请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到2027年,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保率达70%以上,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达到78%。 4.强化全民健康促进。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适时优化体检项目。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全周期管理,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优化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有序推进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落实“一老一小”明眸皓齿工程,大力推进近视防控圈建设,加强适龄儿童口腔健康检查。普及老年人眼健康筛查,建立眼健康档案。推进残疾预防工作。2023年—2027年,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年度目标任务数,累计完成78万人次以上。 5.优化数字健康服务。推广普及“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构建线上预约、在线诊疗、线下护理、药品配送、医保结算等全流程闭环服务,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社会参与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运行机制。推进“救在余姚”等数字化应用。坚持以数字技术赋能基层,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县域数字医共体。到2027年,互联网医疗服务量占医院门诊量达10%以上,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100万以上。 (五)加快实现“老有康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高效养老服务监管,构建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家门口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实施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行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试点。探索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体系,通过“爱心卡”、项目套餐等方式优化完善养老服务补助(贴)制度。逐步提高高龄津贴标准,实现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100%。持续实施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入职奖补和竞赛激励等优惠政策。到2027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32人以上。 2.实施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制定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发展普惠型、护理型养老机构。推进长青颐养集团建设,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养老机构专业化运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到2027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20张以上,培育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2家,实现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 3.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加大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功能提升行动,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未来社区(乡村)应当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加大老年人数字社会应用培训力度,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备,逐步向村(社区)延伸,2027年覆盖55%以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争创一批全国示范型老年友好型社区。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双倍增”计划,到2027年,实现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村(社区)达95%,构建“城乡15分钟”的老年助餐服务圈。 4.实施医养康养结合深化行动。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分院或医疗服务站点,确保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口保障常态化机制,分级分类为老年人尤其是重点对象提供日常健康服务。鼓励利用现有资源或新(改、扩)建等方式建设老年病医院,提高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率。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1家市级医院建成安宁疗护病区。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房”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模式,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到2027年,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100%,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个,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服务率超75%。 (六)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以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为重点,加快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不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房源筹建力度,推动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格局。着力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政策制度,着力打造“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未来社区”理念的保障性住房标杆样板。到2027年,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827万套(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0.27万户,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11%以上。 2.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践行“双碳”理念,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强装配式建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住宅装配化装修试点示范。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落地实施未来社区创建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行动,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长效机制。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7年,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个,累计新增住宅加装电梯32台,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6%;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9%,累计创建县级以上优质工程40个以上。 3.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进一步完善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和“保险+服务”机制,探索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新模式。加快推进“农房浙建事”重大应用的贯通推广。完成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建设应用“浙里甬有安居”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城乡房屋全覆盖、全生命、全服务的数字化安全管理。到2027年,全市城乡危房实施动态清零,城乡危房整治率100%,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100%。 4.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善商品住宅品质提升标准,鼓励实行“优质优价”,积极打造“好房子”样板,严格商品房“样板房”监管。继续探索现房销售试点,增加商品住宅现房销售地块。推进“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等数字化应用,完善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促进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规范整治,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力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27年,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达到13.84万人。 (七)加快实现“弱有众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高标准建成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新时代“1+8+X”大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稳步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科学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调机制,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贯彻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制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7倍执行,规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的使用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快、活、准、专”的特殊功能,实现急难救助全市人群全覆盖。到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7000元。 2.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全面建成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五大长效机制。实现因病致贫返贫防范机制全面重塑,精准识别因病陷困人员,降低困难群众医疗成本,稳步调高医疗救助限额和救助比例,逐步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深入实施专项社会救助行动,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加强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困难群众参保率、社会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均达到100%。 3.构建慈善参与救助帮扶格局。配合做好《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实施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聚焦“一老一小一残”开展帮扶,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深化“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加大慈善领域表彰激励力度,积极鼓励慈善捐赠,加速推动慈善信托发展,探索股权、不动产、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发挥慈善基地作用,培育多元慈善组织,健全三级慈善网络,实现救助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助力完善慈善募捐及慈善项目管理服务数字平台,推动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精准有效对接,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到2027年,全市经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40家,慈善信托规模力争突破1000万元,5年间社会捐赠年平均额达到1亿元。 4.对标提升救助服务规范实施。全面实施助联体品牌建设,市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实现实体化运行,推动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村社助联体服务点建设。依托“浙有众扶”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发力,持续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公用事业民生补贴事项的“一件事”惠民联办。系统梳理政府救助责任清单、社会力量帮扶清单,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目录清单,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发放。到2027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做到应联尽联,“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1+8”工作体系,成立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分别组建重大项目和7个领域共8个专项组,分别制定分领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抓好省、宁波评价指标落实推进工作。 (二)加强项目支撑。按照“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的要求,形成全市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合力推进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提质增效。强化项目推进的协调督导,建立分领域、分单位、分层级的多维晾晒机制,推动项目早建设、早投用、早惠民。 (三)抓好民生实事。坚持公共服务优质普惠共享的原则,把民生实事作为实施“七优享”工程的重要抓手,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并推进,确保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切实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把政府干的事变成群众满意的事。 (四)推动数字赋能。用好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数字化平台,实现重大项目和重大任务实时感知、全量监测、精准评价、全域在线,为制定政策、优化公共服务和要素配置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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