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698/2023-7578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政办发〔2023〕52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厂中厂、园中园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广诚智创园等3个厂中厂、园中园列为2023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区域,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整治工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有关部门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人员,督促整改单位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组织力量加快组织实施。在整改过程中,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管控措施,加强值班看守,确保万无一失。并要确保火灾整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对管控措施不力和整改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责任,认真督办。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方案措施指导帮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督办职责,制订督办方案,明确督办部门和人员,定期督促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市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进行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 三、强化管理、健全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批次、分级进行挂牌督办工作,是我市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继续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抓住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努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整改期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公告、并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对不按期整改、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要坚决予以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切实解决全市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厂中厂、园中园基本情况表.doc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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