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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硬核举措 持续优化环境
我市招商引资再出实招
发布日期: 2023- 09- 25 08: 43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日报

近日,在2023企业家幸福感营商对话暨制造业立市苏州论坛上,我市荣膺“2023企业家幸福感最强市(区)”。这一奖项背后,蕴藏着我市加大力度推出招商引资实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日前,我市出台的《2023年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了答案。在招商引资政策部分,明确了加大外资引进力度、提高内资利用质量、强化招商引资激励三大举措。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外资在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不容小觑。《意见》提出,一要鼓励引进优质外资项目。对新注册的外资项目(注册之日起2年内),分级进行奖励;认定为宁波市重大外资项目的,按宁波奖励金额的10%给予配套奖励。二要鼓励企业再投资。对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再投资且净增合同外资达100万美元以上,或以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的项目,或以现有企业利润再投资的,分级进行奖励。符合以上两项政策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

在提高内资利用质量方面,《意见》提出,要鼓励引进优质内资项目。对新引进的注册3年内的宁波市外内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从购入土地或厂房之日起2年内,以及新引进的注册3年内租赁厂房的宁波市外内资项目,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均按照宁波市外实际投资额进行奖励。符合这一政策的单个项目余姚本级最高奖励200万元。

《意见》还针对鼓励开展市场化招商,提出内外资方面激励政策。内资方面,对宁波市外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购买土地或厂房的项目,给予引荐者一定奖励。外资方面,对实到外资在2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给予引荐者一定奖励;对当年引进落户且销售额达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商贸类项目,分别给予引荐者不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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