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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82/2024-8441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牟政发〔2024〕49号 生成日期: 2024-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牟山镇人民政府
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牟山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为加快推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签约服务工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调整牟山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牟山镇各行政村(社)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 叶  晶

副 组 长: 陆  挺

成    员:干良枫  李  袁  张佩红  马映琼

各行政村(社)党总支书记和妇女主任

下设管理办公室,在牟山镇卫生院内,由马映琼兼任办公室主任。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牟山镇开展: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儿童健康管理(0-6岁);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10.中医药健康管理;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十二类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督导检查、效果评估;负责与我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有效实施。

余姚市牟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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