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282/2024-84418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件编号: | 牟政发〔2024〕51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牟山镇人民政府 |
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 |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办(站、线): 为做好我镇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张 磊 副组长:裘晓白 成 员:沈学键 张立东 金晓倩 朱鸣啸 吴 桓 陈明慧 张焕军 吴 杰 郑其龙 徐水军 符军苗 叶 晶 陆 挺 陈瑞斌 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部门协调,研究制定和完善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落实。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叶晶同志兼任。 二、工作原则 建立部门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商解决。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牟山镇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部门协调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 四、部门职责 (一)牟山镇社会事务办:联系牟山镇卫生院及各村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的协调工作。 (二)牟山镇卫生院:负责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与技术支持下,向辖区居民提供卫生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接受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检查等;对辖区内的群众、卫生室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三)各行政村:协调推进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在辖区村民中开展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等工作。 (四)教辅室:校医或者负责卫生的教师与牟山镇卫生院联系,卫生院要做好相关卫生培训指导工作,监测学校传染病发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 (五)牟山派出所: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肇事肇祸排查、病人的排查,随访工作。 余姚市牟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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