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专区 > 申报政策 > 政策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12月27日】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余姚市第一批重大研发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09: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根据《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余科〔2023〕36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余姚市第一批重大研发攻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新兴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光电信息、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

(二)传统产业升级:模具、塑料、家电等领域。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余姚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二)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研发投入经费支出金额(以市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800万元及以上。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排名前三位的项目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本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五)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按照会计准则核算),可以追溯确认为自筹资金并计入项目总预算,追溯期最长为申报前的6个月,即可追溯至2024年6月1日。

三、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已列入科技诚信失信名单的;

(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的;

(三)项目承担单位同时承担本级立项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四)项目承担单位存在超期未验收项目或近三年终止项目的(含上级项目)。

四、政策支持

(一)支持强度。每个项目按项目研发总预算额分类分档给予不超过2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二)支持方式。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拟补助金额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视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情况,结算拨付剩余补助资金。结题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填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余姚科技创新数字导航”(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yy/Public/Index.html),点击页面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次登录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经实名认证后才可登录),找到“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开放开始时间11月27日8:30,截止时间12月27日17:00。

2、形式审查。申报资料经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给予受理编号。申报单位在线下载、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经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生态园审核盖章后,一式一份邮寄至市科技局,邮寄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2楼。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宋迪华   89553539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6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