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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郑巷小学
发布日期: 2024- 03- 25 09: 17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学校类别:小学

学校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574-62291665

学校简介:

余姚市郑巷小学,坐落于低塘街道郑巷街朝阳南路41号,东接胜周线,西临梁周线,是一所已有百余年历史的公办小学。学校前身为“溪山初等小学堂”,创建于清末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春。民国元年(1912年),学堂改称学校,“溪山学堂”更名为郑巷小学。后随地方行政称谓的不断变更,学校几易改名,最后定名为余姚市郑巷小学。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家、杰出的青年运动领导人、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杨贤江1907—1908年就读于溪山学堂。

学校占地面积8943平方米,建筑面积4432平方米,现有12个教学班,近480名学生,是全国杨贤江教育思想实践实验基地。先后被评为宁波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宁波市现代化达纲学校、宁波市教科研先进集体、余姚市文明校园、余姚市书香校园、余姚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学校确立“秉承‘全人生指导’理论  丰厚贤江母校文化底蕴”发展规划,学生快乐童年彰显贤江烙印, 教师职业成就充盈幸福人生,携手共进实现贤江母校新的飞跃。

余姚市郑巷小学章程

(2023年11月 2日经 全校教师会 审议,2023 年 12月11日经 全校教师会 通过,2023年12月20 日经 余姚市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23年12月20日起正式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学校治理能力,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进依章治校,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余姚市郑巷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余姚市郑巷小学;简称 郑巷小学;英文表述为Yuyao Zhengxiang Primary School;地址为 余姚市低塘街道郑巷街朝阳南路41号;邮政编码为 315492;官方网址为http://space.nbsedu.com/index.php?r=space/school/portal/index&sid=688

第三条 本校由 余姚市教育局  举办,经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 余姚市 教育局。

本校为实施 六 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 本施教区 招生,招生对象为 服务区内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 6个年级12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540 人。

第五条 【办学宗旨】夯实基础  凸显特色  以人为本  发展个性

其内涵理解为:

第一,表达“基础+特色”的新课程改革基本理念,在夯实基础中力求创新,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

第二,表达“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三,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学生有素养 教师具专长 学校厚底蕴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贤德 礼雅 乐学 健体 博艺

第七条 【教师发展目标】贤能 师表 进取 健康 创新

第九条 【学校文化和办学特色】学校秉承马克思主义教育理

论家杨贤江“全人生指导”理论,坚持“全人生教育”的办学特色,以“培养‘完成的人’”的办学理念,以杨贤江手记“脚踏一天星斗 手摇万里江山”为校训,以“夯实全人生教育 培育贤江星少年”为办学目标。确定校徽为郑巷校徽.png,确定校旗为郑巷校旗.png。每年4 月 23 日为校庆日(2006年4月23日为百年校庆)。

第二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党组织的设置】学校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数量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余姚市教育局党委。学校按一定标准在公用经费中安排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并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建经费来源。校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该计算工作量。。

【党组织职责】党组织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

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 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 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 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 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校长职责】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 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 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 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 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 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 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 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群团组织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工会、少先队等组织,支持其正常工作的开展,保障其作用的发挥。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机构】学校依据规定设置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其他常设机构】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建立校务委员会、校监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账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六条【重大决策制度】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是学校议事决策机构,在充分酝酿提议、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在会前沟通酝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

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  【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职能部门做好资料的工作。

第十八条  【校内维权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意见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条 【办学监督】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育教学管理架构】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办公室)、教研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体制。

年级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  【德育管理】学校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突出强调生命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机制,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努力拓展德育途径,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学校以全面实施深化课程改革为抓手,注重贤江文化特色教育活动开展,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学生发展为本,丰富学生德育活动形式,继续以学校读书节、传统文化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等活动为载体,每学年1-12月共开展十个主题的德育活动,分别是“低碳过春节”“爱与绿同行”“学杨师杨”“珍爱生命”“读书伴成长”“当好小主人”“学会感恩”“健康伴我行”“科技嗨翻天” “艺术花满园”,充分挖掘每一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三条 【班级管理】我校实行班主任管理制,副班主任协同管理。班主任需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联系家长,反映孩子在校情况。日常工作中,做好班级常规管理工作,如实记载《班主任日志》《漂流书吧借阅登记本》《班级晨午检记载本》《体艺2+1记载本》《小农人基地育苗日记》等,时刻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学校定期开展“班主任论坛”。同时,班主任负责“习惯的力量比天大——“贤江星班级评比”“贤江少年素养银行”等自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一班一特色”班集体品牌建设与管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四条 【社团管理】学校开设丰富多样的“梦溪社团”活

动,鼓励师生乐于创新,在玩中感悟,在学中成长。学校安排两个层面的社团开展活动。其一为“精品社团”层面,学校安排有专长的老师担任社团的辅导老师,选拔相对素质较好的学生组成社团,结合外聘师资开展社团活动,使学生在精品社团活动中得到特长发展。其二为“魅力社团”的层面,全校学生人人参加社团,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陶冶情操。现有精品社团快乐口风琴、歌声嘹亮、绘梦社团、魔法厨房、精武拳技、国际象棋、书法课程、趣味数学、爱上ABC、黑白博弈、快乐阅读等。其中,精武拳技、国际象棋、书法课程社团外聘教师进行辅导,积极参加余姚、宁波级比赛。还有魅力社团,绘画书写类:牛仔补贴、小画家等;手工劳技类:雪花片、纸飞机等。运动兴趣类:乒乓球、田径训练、科学探究等。每周一次社团,要求教师做好签到点名、活动记载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课程管理】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遵循课程改革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本校为全国杨贤江教育思想实践实验基地、余姚市首批深化课改试点学校,积极秉承培养“完成的人”的思想,课程体系统筹设置三类课程,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以“全课程”为导向确立了“贤江全人生课程”。该课程对国家课程进行破而后立的整合化,打破传统教育“德智体美劳”五育的界限,各学科教学围绕培养目标实现课程的统筹统整,整体发挥课程合力,体现全面、整合和开放三大特征。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突出劳动教育,建立劳动教育清单制度,一年级:劳动+综合实践(含班队活动)+校本课程;二年级:劳动+综合实践(含班队活动)+地方课程;三至六年级:劳动+综合实践(含班队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明确家务劳动、校内外劳动时间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学会 1 至 2 项生活技能,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素质综合评价。

第二十六条 【教学管理】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和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规定,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把减负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遵循教育规律,遵重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制定提升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机制,健全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机制,拓宽以完善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办法。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实行分类评价,扭转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发挥教育评价的积极正向作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严格控制测验次数,一至六年级不组织期中考试或考查,期末考试仅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语文、数学等学科科目,其它学科只组织期末考查;规范一二年级期末学业评价,推广非纸笔的期末游考形式,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十七条 【课堂管理】创设课改的浓烈氛围,进一步学习最新课程标准,继续深入开展课改活动,促进教学质量再提高。继续深化课程改革,通过新的教学手段,更新课堂教学的方式,以教研组中坚力量为主,推行符合现代化教学理念的课堂模式,求新求变。坚持推门听课,打造有效课堂。创设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课堂导有特色,教学管理务实高效的氛围。加强对课堂教学的规范,提高教师教学效率。

课堂教学主要功能就是教师引导学生如何学习。教师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提高课堂40分钟的效率。上课要有强烈的目标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努力做到“三要”“三互”:即目标要明确、容量要饱满、重点要突出;师生互动、多维互举、课内外互延。对于缺课或私自调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日常教学要以引导学生“学”为出发点,突出“导”和“学”两个关键字。导学材料(学习单)必须具有引导学习和突破问题的功能,要体现出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从而生成学生的学习能力。发挥评价功能,以评促学,以评促教,教学评一致性。

第二十八条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年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一次达标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建设无烟学校。

第二十九条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

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心理健康教师不定期为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同时,各班在班内进行心理健康主题的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帮助。心理辅导室有专任教师负责,固定的开放时间,固定的场所。学校设有“悄悄话信箱”为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问题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同时,通过学校网站为家长提供小学生健康心理辅导资料,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为一年级家长开设家长学校心理辅导专题讲座。

第三十条 【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管

理】

艺术周: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艺术审美情趣和爱国爱校的思想意识,我校每年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中下旬,节目形式丰富多彩,有舞蹈、合唱、校园十佳歌手、课本剧等。

科技节:学校在每年11月举行科技节活动,由教导处、少先队和科学老师组织进行。通过科学节系列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努力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科技活动中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活动丰富多彩,有纸飞机比赛、数独比赛、趣味科学演示实验比赛、A4纸搭高、航空模型搭建等。

劳动教育:我校劳动教育工作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坚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劳动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的生活、生存技能,在动手动脑中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多渠道宣传,提高认识,形成良好的劳动教育氛围,以活动为抓手开展劳动教育活动,如组织学生在劳动实践基地进行农事活动;前往校内基地进行常规劳动活动(除草、松土、种植、浇灌等);开展公益劳动(垃圾分类指导;清扫街道等);落实常规劳动任务,如每天两小扫,一周一大扫等;开展劳动周活动,每学年展示、评比一次。学校罗列了小学生从一到六年级必须掌握的几项家务劳动,并列好菜单,供学生自主选择,只有自主、认真完成了这些劳动小菜单选项,才能获得“劳动小能手”的光荣称号。

生态文明教育:学校营造氛围,优化环境,绿化美化校园。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在校园建设与管理领域广泛运用先进的节能新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从源头上减少校园能耗和碳排放。主要通过课外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实地调研,认识人与环境的关系。比如工业废水、居民生活废水对水质的破坏,使用化肥对土壤肥力的影响,城市噪声对人们身体的影响等问题。每周开展五项竞赛,校大队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及评比,组织美化教室活动、环保黑板报比赛、环保主题班会、光盘行动等,这些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丰富了环保知识,增强了环保意识和对生命的热情。结合“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绿色纪念日,通过国旗下讲话进行专题教育,并开展“环保月”“绿地认养”等活动,由每班承包一块绿地,负责养护工作。

第三十一条 【教育信息化】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

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二条 【教育科研管理】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积极组织教师推进教学改革和实验,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的适合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有教导处统筹协调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时间保障。学校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培养基金和导师团队培养教师学习能力,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第四章 学生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入学】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四条 【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生义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  【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七条  【学生评价】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三十八条  【学生奖惩】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九条 【学生膳宿】学校对中午接送不便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午餐。

第四十条 【学生资助】学校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 【学生自治】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红领巾监督岗以及值周班检查制度,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条 【学生评教】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通过问卷、访谈等形式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 【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五章 教职工

第四十四条 【人事制度】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五条 【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 【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条 【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教师培训】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九条  【教职工待遇】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条 【班主任】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一条  【教师考核】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二条 【教师奖惩】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有违约情节的,违约方须依据聘用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 学校资产

第五十三条 【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09.25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四条 【资产保护】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五条  【资产管理与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六条  【资产安全】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七条  【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八条  【学校收费】我校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第五十九条  【社会捐赠】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条 【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可聘请兼职教师、校外学生辅导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六十一条  【家长委员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二条 【家校联系机制】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以开家长会、家长讲座、家长开放日、家长参与学校各类文体活动等形式,或者通过电话、微信、QQ、宁波智慧教育平台等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三条  【社区服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四条 【综合治理】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派出所、卫生所等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五条 【校友会】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六条 【对外合作交流】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如《余姚市郑巷小学质量测评制度》

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多样性、实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作为评价的基本要求进行质量测评的试题编制。测评的内容应全面考虑,突出重点。测评形式应灵活多样。根据不同需要,灵活采用闭卷、开卷、统一或分层、规定或自选、口试、综合性学习等方式。要不断创新测评方式,重视对学生阅读、理解、表达、交际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及时对检测的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反思与反馈,让学生及时了解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教师要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措施,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余姚市郑巷小学教育科研规章制度》

学校实行领导亲自承担或参加课题、骨干教师主持科研课题制度。课题的申报、审批和备案验收和认定都有章可循,校级课题结题时,由校级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负责验收与认定。

以激励制度鼓励老师积极投身教科研工作,凡课题按科研要求,规范操作,照章进行,按时结题,经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认定合格,由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颁发科研成果认定书或优秀科研成果证书,作为教师职称评定、骨干教师评选等必要(参考)条件。学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凡不按科研要求进行研究,必备的材料不全,造成不能结题或不能按期结题,学校对其研究不予认可。

《余姚市郑巷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党组织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本年度的财务结算和下年度的财务预算。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学校财务处主管及校监会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余姚市郑巷小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组长1名,成员2名。校务会指定一名成员进入理财小组,其他成员由全体教职工选举正式教师(含平安公司聘请教师)担任,任期一个学年,可连选连任,组长由得票最高的担任。校务会其他成员及其直接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小组。

2.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1)监督审计:监督财务收支预、决算的落实执行情况;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和财务公开工作;对学校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进行审计,并公布;(2)收集反馈:征求并反映教职工对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学校领导作出答复和整改;向老师解释学校财务情况;每学期末在教师会议上做民主理财工作及学校财务状况报告,并提出财务管理工作建议。(3)审核签字:参加学校财务决策会议;有权确定学校采购的商家、厂家、品种和价格;核准所有报销单子并签字,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领导不得审批。

3.在开展理财活动时,民主理财小组对帐目、凭证、实物、现金、存款进行全面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按上级要求进行公布。公布的资料须经学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长共同签字。当意见不统一,无法出具审核意见时,提交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处理,或上报教育总支处理。

4.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教师或教代会负责,不享受校务津贴,不领加班补助。

第六十八条 【章程生效程序】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并报余姚市教育局备案之日起生效实施,章程正式文本应当自备案之日起 15 日内发布,向学校内部和社会公开。

第六十九条 【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条 【章程修订程序】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报市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招生范围:

余姚市低塘街道郑巷村、西郑巷村、莫剑山村三个行政村辖区内的适龄入学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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