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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4-62255 内容分类: 义务教育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校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

2024年我市中考加分工作继续实行线上线下交互,相关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线上为浙里办APP,线下为各具体联办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中考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办理模式

少数民族考生

线上办理,零材料

回内地的港澳考生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台湾户籍考生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线上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优抚对象子女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二、办理时间

2024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7日。

各相关联办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分事项审核工作。5月31日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考生和父母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或户口簿上明确体现少数民族信息,穿青人不属于此类),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班主任负责确认考生本人原始证件与线上提交材料的一致性。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通过数据核验后,经市民宗局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线上确认,完成加分。余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人:戴德林;联系电话:0574-89282414。地址: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市政府大楼二楼。

(二)回内地的港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班主任负责确认考生本人原始证件与线上提交材料的一致性。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经市外办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外办联系人:范虹,联系电话:0574-89186491。

线上提交材料:考生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证件正反面均需上传)。

(三)台湾户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班主任负责确认考生本人原始证件与线上提交材料的一致性。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经市台办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台办联系人:王洁;联系电话:0574-89282302。地址: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市政府大楼七楼。

线上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1.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宁波材料(户口簿);

2.考生户口本籍贯为台湾省,或考生本人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材料。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市委统战部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委统战部线上审核后,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委统战部(侨办)联系人:钟春科;联系电话:0574-89282304。地址: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市政府大楼二楼。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申请人为归侨: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归侨子女: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华侨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原件及复印件;2.华侨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3.华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4.户口簿。

(五)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考生

现役军人子女由考生监护人通过现役军人所在师以上部队集中向宁波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提交证明材料。考生加分政策疑问原则上由现役军人所在单位业务承办人负责解答,也可由单位收集后向余姚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统一咨询。各单位提供材料由宁波军分区和宁波市教育局共同审核确认并由余姚市人民武装部会同余姚市教育局完成加分。余姚市人民武装部联系人:符立波;联系电话:0574-22750209。地址:余姚市开丰路200号。现役军人子女线下提供材料由宁波军分区另行通知。

优抚对象子女由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提交证明材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柳光其;联系电话:0574-62702653。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300号。

优抚对象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烈士子女:烈属证;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

3.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证。

(六)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市公安局政治处提交证明材料。由余姚市公安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公安局联系人:徐琪良;联系电话:0574-62866061。地址:余姚市大黄桥南路81号。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公安民警所属区县(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证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公安民警的身份证、警官证,公安民警与配偶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与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民警的证明证书材料(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部门公章)。

(七)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市消防救援大队提交证明材料。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齐加伟;联系电话:13567409062。地址:余姚市金辉路2号。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

(1)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证明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干部证(消防员证)、消防救援人员与配偶结婚证、配偶与子女户口本。

2.除提供第1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3)因公牺牲或者因公伤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4)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通报和证书,三等战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予以认定的证明;

3.除提供第1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烈士的批复或证明;

(2)英雄模范的批复或证明;

(3)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四、工作要求

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分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要求各校将加分政策通知到每位考生;二是做好指导申报,要求班主任教师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回内地的港澳考生、台湾户籍考生、三侨考生加分事项的线上申报代办工作,指导现役军人子女考生、优抚对象子女考生、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完成线下申报,确保每一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完成加分申报。

附件:浙里办APP中考加分事项操作手册


余姚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校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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