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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分局第三环保所陪同宁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检查
发布日期: 2024- 06- 18 17: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近日,余姚分局第三环保所执法人员陪同宁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对我辖区部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抽查。宁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详细查阅企业提供的近两年土壤、地下水监测方案,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表,土壤隐患排查报告,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等。

随后,宁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现场对监测点位进行了核对,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排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整改是否整改到位。

宁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对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及建议: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完善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及落实整改措施;分析历年土壤、地表水自行监测报告数据,  加强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管理,防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及时发现土壤污染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隐患。

下一步,余姚分局第三环保所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进行逐一检查,服务指导企业进一步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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