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375/2024-80925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卫生健康局 |
余姚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余姚市托育园)第一次编外招聘公告 | |
余姚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余姚市托育园),是余姚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位于:余姚市兰江街道许家山路110号。余姚市托育园是全市首家公建公营托育园,提供托育服务、机构监管、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产品研发、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具体托育园业务由市妇幼保健院具体承接。园区占地面积 8.8亩,建筑面积4843平米,总投资约5500万元。内设托育园3650平米,班级8班:乳儿班1个,托小班2个,托大班5个。 根据托育园开班及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拟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制)托育园执行园长1名,由余姚市妇幼保健院(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代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建公营托育园执行园长1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教师资格证; 2.十年及以上幼儿行业从业经验,两年及以上园长或五年及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浙江省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24年6月30日; 3.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熟悉办园政策,能牵头完成托育园筹建工作,有较强的招生能力; 5.形象好、气质佳、诚实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从事婴幼儿养育照护、托育事业; 6.具有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7.具有先进的婴幼儿养育照护理念和较强的营销和管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7月8日— 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地点:余姚市兰江街道世南西路1072号行政楼405室。 3.报名办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个人简历、相关荣誉证书、工作证明(附件1)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登记表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在余姚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上自行下载。 (二)考试 符合招聘资格初审者,将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若只有单人报考的,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托育园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余姚市托育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面议(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手续)。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要求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一次性提供所需证件资料,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本简章由余姚市妇幼保健院(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 余姚市妇幼保健院(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62906045 陈老师、俞老师 监督电话:62906015 王老师 附件1:工作证明 附件2:《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余姚市托育园) 余姚市妇幼保健院(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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