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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成新规推行后宁波首个完成总规修编的自然保护地
发布日期: 2025- 01- 02 16: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切实加强东岗山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余姚市不断推进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2月27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我市组织召开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调整及总规修编评审会,对《浙江余姚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调整申报书》《浙江余姚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申报书》《总体规划》)开展评审。

会议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葛晓君主持,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闫岩和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了林业、规划等领域的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会上,国家林草局华东调查规划院汇报了范围调整情况及总规编制方案,五位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对该调整与规划成果表示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申报书》范围调整紧密契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充分衔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编制依据充分,目标任务精准,分期规划合理,符合森林公园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意通过评审。

宁波市资规局葛晓君处长表示,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是省林业局简政放权之后首个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省级自然保护地,对全市自然保护地的调整与上报具有借鉴意义。省局闫岩主任就森林公园分区调整科学化、规划建设项目矢量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调整与规划编制能够有效解决森林公园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有利于节约集约森林、旅游资源,促进森林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对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区域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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