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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1- 03 14: 5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索引号 K16066341/2025-0007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余姚市启尚日用品有限公司)

余市监罚催〔2025〕2号

余姚市启尚日用品有限公司  :

本局于2024年07月0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余市监处罚〔2024〕666号)。你(单位)在 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15000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1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陈仲延,李青林 联系电话:62465409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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