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实时更新。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自信息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工作动态;

●人事任免;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公开形式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编排体系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五)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务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获取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9554542

传真号码:89554546

通讯地址: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

邮政编码:3154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书面《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受理机构送交。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2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四)申请办理及期限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所申请的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收费情况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574-89282151,传真号码:0574-89282579,电子邮箱:fzxxgk@yy.gov.cn。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北兰江路1号(南门),余姚市兰江街道世南西路69号(北门),邮编:315400;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余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余姚市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余姚市行政复议局,电话:0574-62728832,传真号码:0574-62728818,地址:余姚市梨洲街道学弄100号,邮编:3154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工作机构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

邮编:315400

电子邮箱:yygtj@yy.gov.cn

电话:89554542

传真:8955454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4:00至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意图:

自然资源规划局.png

行车路线:204路(汽车西站-汽车南站)到四明公寓站下,再步行1000米;107路(万达广场-万达广场)到四明公寓站下,再步行1000米;205路(人民医院-汽车西站)到四明公寓站下,再步行1000米:;401路(兰江站-黄箭山车站)到全民健身中心下,再步行930米;403路(丰杨河村站-郭相桥站)到全民健身中心下,再步行930米;405路(兰江站-龚冯站)到全民健身中心下,再步行930米。

五、申请流程图:

附件1: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doc

附件2: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