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余姚市大岚镇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计划总结、应急管理、农村工作、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政务动态;
●工作动态;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人事任免;
●职权公开;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分类
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把信息划分为机构概况、公告公式、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公众服务、年度报告、决策预公开、重点公开领域十一种类别,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快速定位获取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指定地点为:大岚镇人民政府,公开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到16:30,联系电话:0574-62330147。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 20 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信息目录在“中国大岚镇”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大岚镇人民政府和大岚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大岚镇政府,
联系电话:057462330147,传真号码:0574-62331034,
通信地址:大岚镇太祖庙路1号 ,邮政编码:315444,电子邮箱地址:dlz@yy.gov.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行车路线:509路(汽车南站—大岚镇公交站)大岚终点站,513路(汽车南站—四明山)到大岚镇站点下。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余姚市大岚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余姚市大岚镇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余姚市大岚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余姚市大岚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申请办理及时限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八)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余姚市监察局举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2702577,传真号码:0574-62732525,电子邮箱:fzxxgk@yy.gov.cn,通信地址: 余姚世南西路69号 ,邮政编码: 315400 。 余姚市监察局联系电话: 62739255 ,传真号码: 62730570 ,通信地址: 余姚大黄桥南路418号 ,邮政编码: 315400 。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余姚市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2702577,传真号码:62732525,通信地址:余姚世南西路69号,邮政编码:3154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62770087,传真号码:62770086,通信地址:余姚大黄桥南路468号,邮政编码:315400。
四、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大岚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