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3天,比率为91.2%,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甬有碧水”工作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建成村级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点10个。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化省级低碳试点县建设,四明山区域EOD项目成功纳入浙江省首批EOD项目库,全年创建省级以上低碳试点项目5个、省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6个,入选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市、区)。